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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核心提示
茶叶是新疆各民族的生活必需品,饮茶也在各民族生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。在新疆民间素有“宁可三日无食,不可一日无茶”、“无茶则病”之说。哈萨克族吃饭“卡依依苏”之意即为“喝茶”,
一般人认为,新疆气候干旱少雨,不适宜栽种茶树,自然也不能产茶,凡新疆所需茶叶皆由关内供应。因此,自古以来知道新疆出产茶叶的人并不多。
实际上,新疆也出产茶叶民间称土茶,而且有些茶叶还曾是清代的贡茶。如今,新疆人利用自己独特的地域优势,尝试着将新疆特产的一些植物都用来制作茶叶,如墨玉玫瑰花茶、伊犁植物酸秆子茶等。新疆土茶就这样在历史长河与现代社会中继续传承着。
新疆征收过茶叶税
昔日新疆与内地的“茶马互市”商贸活动盛极一时,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原与边疆、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商贸和经济的发展。
自唐宋以来,历代官府都十分重视西域茶叶交易和新疆茶叶经营。新疆自产的土茶叶,实际上是在茶叶供不应求时,各地群众利用野生植物叶片经过加工后充当茶叶的代用品。早在18世纪后期,伊犁地区居民就有用山中野生植物叶子充当茶叶饮用的习惯,以后在民间渐为流行。
1856年,新疆议征茶叶销售税时,把伊犁土茶也列为征税对象。地方政府仿效国家茶法,对进山采土茶者,均为官厅颁票征课,当年伊犁地方抽收税的土茶就达1.71万斤,税率达20%。
1859年当地土茶产量降为1.2万斤,1860年竟然已无人进山采茶,次年正月奏明停止征收土茶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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