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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活动与民事纠纷
茶馆可以说是一个纷繁世界的缩影,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。例如,茶馆可以是一个“自由市场”,手工匠以及其他雇工在茶馆出卖他们的技术或劳力,小贩则流动于桌椅之间吆喝其所售物品。在西方人的旅行记中可以看到,“商人急于去茶馆见他们的生意伙伴,小贩用哨、小锣、响板等招徕买主”。一些小贩利用“绝技”来取悦顾客,如他们可以一把抓出顾客要求的瓜子数量。由此可见,小贩不仅出售商品,也给茶客带来了娱乐。茶馆里的水烟贩用数尺长的“烟枪”提供服务,如果烟枪还不够长,他们还有备用烟管连接。这样,在一个拥挤嘈杂的茶馆,他们不用移动便可把烟送到顾客面前。
茶馆给许多人提供了生计,手工匠在那里修理扇子、鞋子等各种物品,算命先生在那里预测凶吉,修脚师和剃头匠在那里提供服务。一些乞丐甚至在那里卖“凉风”——给顾客打扇挣钱,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乞讨。当一个乞丐不请自来给一个茶客打扇,如果茶客觉得舒服而心情不错,便会赏给乞丐几个小钱,否则会不耐烦地将其赶走。茶馆中最有趣的职业是挖耳师傅,他用十余种不同的工具掏、挖、刮、搔等,无所不用其极来使顾客进入一种难以言喻的舒服境界。
商人有其固定的茶馆洽谈生意,“许多交易都在茶馆做成”。粮油会馆以安乐寺茶社为交易处,布帮在闲居茶社,南门边的一个茶馆因靠近米市,便成为米店老板和卖米农民的生意场。那些走私鸦片、武器的黑社会则在品香茶社活动。究竟每日有多少交易在茶馆做成还不得而知,但可以确信数量非常可观。
茶馆同时在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、维持社会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,从某种意义上讲,茶馆就是一个“民事法庭”。在成都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,市民间的冲突一般不到法庭解决。黄宗智指出,清代县级民事诉讼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,第一阶段是调解。但实际在知县的介入、也即是说一个民事诉讼正式形成之前,还有一个更为基础的阶段——社会调解,许多纠纷在诉讼之前便已经过社会调解而化解,而这个社会调解便是在茶馆进行的,称为“茶馆讲理”或“吃讲茶”。茶馆讲理一般是双方邀请一位“德高望重”的长者或在地方有影响的人物做裁判,这也就是过去成都为何“实在的斗殴少有发生”的主要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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